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aaS”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9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aaS”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89398号“Iaa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2212804号“LAA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197797号“LA&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5937232号“IA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8786173号“IA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5551034号“iA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20880391号“我来赛 IA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在整体外观、呼叫、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为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在中国大陆拥有极高的声誉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依托申请人这一平台,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百度百科对于申请人简介及申请人其他宣传材料;申请人2010-201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人完税证明复印件;2011-2013年专项审计报告及申请人广告费用发票等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京东”、“JD”等系列商标在全国各大城市、地铁、公交及站台、机场等其他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材料;申请人在全国各大城市报刊、电影院线、电视广告投放等宣传材料。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IaaS”与引证商标一“LAAS”、引证商标二认读文字部分“LA&A”、引证商标三认读文字部分“IAS”、引证商标四“IAS”、引证商标五认读文字部分“iAS”、引证商标六认读外文部分“IAA”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技术研究;云计算”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医学和科学研究(血液分析护理和健康监护领域)”等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技术研究”等服务、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技术研究”等服务、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技术研究”等服务、引证商标五核定使用的“托管计算机站(网站)”等服务、引证商标六核定使用的“托管计算机站(网站)”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否定混淆存在的可能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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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89398号“IaaS”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8939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7 国际分类:42类 设计研究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气象信息(4213)、地图绘制服务(4227)、平面美术设计(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