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申请被撤销怎么办?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01导致商标被撤销的情形主要有:
(一)他人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按注册人原注册地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未收到文件导致,提供证据超期;
(二)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或工作人员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未加理会;
(三)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但注册人提交了的使用证据不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证据要求,未被采纳。
商标撤三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商标权人收到商标局举证通知书后,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办,进行证据的收集提交。商标使用证据:
(一)商标用于包装、合同(如标牌、产品说明、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招贴、价目表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告牌、展会资料等。
商标撤三流程:
《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在某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后,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申请。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明的通知》,要求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自撤销申请日起算,三年内的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对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将审查决定寄发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商标局审查不服,可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当事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