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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律师就“格拉条商标”陈述意见已寄出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4
近日,颍州晚报连续报道阜阳格拉条“保卫战”等相关报道后,各界反响十分强烈。目前,阜阳律师郭勇已将包含相关信息和证据的“陈述意见”寄给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已寄相关部门郭勇是安徽泉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土生土长的···

近日,颍州晚报连续报道阜阳格拉条“保卫战”等相关报道后,各界反响十分强烈。目前,阜阳律师郭勇已将包含相关信息和证据的“陈述意见”寄给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陈述意见”已寄相关部门

 

郭勇是安徽泉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土生土长的阜阳人,他对阜阳格拉条有着别样的情结。在得知芜湖某企业将一种格拉条的做法申请专利后,郭勇当即行动起来,并广泛搜集资料和固定了证据,形成陈述意见。

 

在《关于申请号为201410533332.6的发明专利不符合发明专利条件的陈述意见》中,郭勇表示,芜湖某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名称为一种格拉条的制作方法、申请号为201410533332.6的发明专利,属于已经公开的现有技术,不具备发明专利所需要的创造性。

 

“陈述意见”还从该申请中提到的原料是混合面粉、在和面中加入食用盐与食用碱、和面过程真空和熟后过冷水等分类进行了比对分析。

 

其中,该申请专利的多个技术问题已证明为阜阳格拉条多年来制作过程的公知常识,“阜阳大街小巷的很多小门店都是类似的工艺在制作格拉条”。

 

最后,“陈述意见”认为,该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8的技术内容,已证明是现有的常规技术,并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没有达到发明的创造性的要求,敬请审查员不予批准授权该发明专利。

 

对“陈述意见”信心满满

 

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郭勇想寻求更加专业的律师资源来帮助,于是他联系了北京的一名知识产权方面的知名律师,但是对方收费过高。正在郭勇犹豫之时,一个在知识产权方面有研究的发小联系了郭勇,并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

 

“整个过程,得到了律师同行和老乡们的支持,这更增加了我前行的动力。”郭勇说,目前,他还在联系一个微视频拍摄单位,准备把阜阳民众的“格拉条保卫战”的来龙去脉用影像记录下,为阜阳地方特色小吃的保护提供一种参考。

 

“格拉条是阜阳的,这已为包括芜湖当地人在内的很多人所熟知。”郭勇说,他对此次“陈述意见”被采纳充满信心。

 

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要求,某项发明专利申请尚未授予专利权前,若有人对该申请内容有异议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意见陈述书,陈述自己的意见。

 

该意见陈述只能供审查员参考,专利局对这样的陈述意见将不予回复,但会影响评审意见。

 

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没有采纳陈述意见,仍授予了该申请的专利权,陈述意见人可以在授权公告后,按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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