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商标争议

小加油站攀附“中国石化”被判高额赔偿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小加油站攀附“中国石化”被判高额赔偿[案情回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系“中国石化”、“SINOPEC”等多种标识的商标权人,并授权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使用涉案注册商标,并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诉讼。2018年起,中国石化销售有···

小加油站攀附“中国石化”

被判高额赔偿

[案情回放]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系“中国石化”、“SINOPEC”等多种标识的商标权人,并授权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使用涉案注册商标,并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诉讼。2018年起,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徐州石油分公司对徐州市所辖范围内的多家加油站在罩棚、品牌柱、工作人员制服、赠品上,使用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行为提起了诉讼,认为被诉加油站使用被诉侵权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误以为系中国石化的贯标加油站,侵犯了其商标权,要求拆除相关标识并赔偿损失。市中院经过审理,认定上述多家加油站构成侵权,并根据加油站的规模、经营时间、侵权商标数量等分别判处了赔偿金额。

[法官点评]

“SINOPEC”、“中国石化”等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加油站经营者,理应知晓上述商标,并应在经营过程中避免实施混淆行为。但为了攀附“中国石化”品牌,多地加油站通过篡改上述注册商标的方式,使用与上述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打擦边球,试图逃脱责任。但仅改变部分细节、使用近似商标,造成混淆的,仍然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务必诚信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之利,触犯法律,否则将面临高额赔偿。

如果您关于国际商标、国际专利、海外公司注册及知识产权相关疑问,联系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上一篇:屡次生产销售假冒产品 被从重处罚
下一篇:“葫芦娃”不能随意用 六家自媒体侵权成被告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