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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波万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航海少年”与“航天少年”商标近似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9-25
陕西蓝波万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航海少年”与“航天少年”商标近似复审案例申请人因第24357544号“航海少年”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

陕西蓝波万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航海少年”与“航天少年”商标近似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57544号“航海少年”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9285461号“航天少年”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含义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组织体育比赛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组织体育比赛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航海少年”与引证商标“航天少年”在文字构成、呼叫及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57544号“航海少年”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5754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6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陕西蓝波万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4105)、私人健身教练服务(4105)、提供体育设施(4105)、体育场设施出租(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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