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尚鑫嘉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爱尚健身Asunfitness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9北京爱尚鑫嘉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爱尚健身Asunfitness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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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因第22307596号“爱尚健身Asunfitnes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6604584号“爱尚”商标、第15772760号“爱尚”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二被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驳回注册申请,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生效。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为无效商标,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出借书籍的图书馆、除广告以外的版面设计、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出借书籍的图书馆、书籍出版、为艺术家提供模特服务等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文字“爱尚健身”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爱尚”,两商标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在前述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服务不类似,两商标在其余服务上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体育教育、培训、组织体育比赛、体操训练、提供体育设施、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2307596号“爱尚健身Asunfitness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2307596 商标申请日期:2016-12-19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北京爱尚鑫嘉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体育教育(4101)、培训(4101)、组织体育比赛(4102)、体操训练(4105)、提供体育设施(4105)、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4105)、健身俱乐部(健身和体能训练)(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