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趋势制鞋科技有限公司第2340155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05莆田市趋势制鞋科技有限公司第2340155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40155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20450722号“FULU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店铺及产品照片、网店销售记录、作品登记证书、宣传材料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图形部分在构图要素、设计手法、视觉效果上较为接近,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明确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服装、袜、领带、帽子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401555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340155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05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莆田市趋势制鞋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手套(服装)(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