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英孚(宁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宝贝第一”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麦克英孚(宁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宝贝第一”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3510419号“宝贝第一”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5404731号商标、第438693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三)因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并分别刊登在第1608期《商标公告》上。引证商标一、三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161085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3510419号“宝贝第一”商标:
宝贝第一
申请/注册号:2351041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1 国际分类:5类 医疗用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麦克英孚(宁波)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隐形眼镜用溶液(0501)、净化剂(0503)、杀虫剂(0505)、医用药物(0501)、放射性药品(0501)、医用气体(0501)、消毒剂(0501)、牙用粘胶剂(0507)、心电图电极用化学导体(0501)、人工授精用精液(0501)、微生物用营养物质(0501)、兽医用药(0504)、医用敷料(0506)、宠物尿布(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