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星服装有限公司第24227039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02-16
福建睿星服装有限公司第24227039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22703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585252号图形商标、第12799912号图形商标、第1027126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在图形构造、整体外观上存在较大区别,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纯图形构成,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图形在表现手法、设计风格、构图特点等方面均较为相近,整体上难以区分,且申请商标无其他可与引证商标一、二、三相区分的组成部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整体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童装、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服装、风衣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申请/注册号:2422703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9 申请人:福建睿星服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