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梦与金樽娱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18苏梦与金樽娱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例原告:苏梦,女,1973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市辖区。委托代理人:常乐,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阜阳市金樽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龙桥港利绿园金茂···

苏梦与金樽娱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例
原告:苏梦,女,1973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市辖区。
委托代理人:常乐,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阜阳市金樽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龙桥港利绿园金茂广场1#楼59幢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2MA2PHNYL7X。
法定代表人:王彬彬。
诉讼记录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梦与被告阜阳市金樽娱乐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苏梦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苏梦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14元,减半收取157元,由原告苏梦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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