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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某、梁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尹某某、梁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件事实】被告人尹某某原在甲焊接材料厂从事销售工作,2012年7月尹某某成立乙制造有限公司,雇佣原甲焊接材料厂工人梁某某等人,违反甲焊接材料厂保密制度,擅自将甲焊接材料厂拥有的SES-1X熔化咀药皮···

尹某某、梁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件事实】

被告人尹某某原在甲焊接材料厂从事销售工作,2012年7月尹某某成立乙制造有限公司,雇佣原甲焊接材料厂工人梁某某等人,违反甲焊接材料厂保密制度,擅自将甲焊接材料厂拥有的SES-1X熔化咀药皮配方转化为SES-15X熔化咀药皮配方,自2012年10月投产并对外销售SES-15X熔化咀以来,给甲焊接材料厂造成经济损失约人民币62万余元。经鉴定,甲焊接材料厂的SES-1X熔化咀药皮配方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乙制造有限公司的SES-15X熔化咀药皮配方与甲焊接材料厂的SES-1X熔化咀药皮配方技术秘点限定的技术信息相同。

【判决结果】

2017年1月10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尹某某、梁某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12月3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梁某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2021年11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意义】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抑制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中央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明确要求强化商业秘密刑事执法。本案被害人甲焊接材料厂拥有多项国内领先的焊接材料技术,特别是SES-1X熔化咀研制成功后,替代了进口产品,广泛应用在箱型梁焊接领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外汇,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早在2002年就被认定为新技术产品。由于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强,证据规则复杂,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前往鉴定机构就本案所涉技术信息的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等要素进行详询,并多次向相关领域专家了解焊接材料方面专业知识,充分学习常用焊接材料的成份作用。通过案件办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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