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美术图案作品著作权保护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传统美术图案作品著作权保护案
简要案情
周某根据传统的平安锁图案,以及传统的如意云头形、莲花花纹等图形,创作了“岁岁平安锁”美术作品,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其将涉案作品使用于其父亲投资的童装制衣厂所生产的童装上,作为童装的装饰图案。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9月、10月先后与周某进行了四次童装交易,后周某发现A公司所生产的童装上也使用了其创作的“岁岁平安锁”图案,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美术作品的整体创意虽然来源于我国传统风俗物品平安锁,其中岁岁平安的祝福语以及蝙蝠、莲花、如意云头纹、挂坠等设计要素也均来自于传统设计要素,但周某将上述设计要素进行了组合、简化,使其作品更适合童装装饰,仍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应当认定为作品,受法律保护。A公司有接触到涉案美术作品的机会和可能,其生产的童装上所使用的平安锁图案与原告涉案美术作品基本一致,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应认定其侵犯了周某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典型意义
传统美术图案作品作为传统文化的载体,因其灵感可能来源于我国传统风俗,其组成部分如项链、挂坠、蝙蝠、莲花及枝蔓、如意云头纹等多为传统设计要素,故在审理时应当注意图案的整体寓意、编排创意、设计理念等独创性的体现,不能因作品部分设计元素来自于传统风俗物品,智力创作性较低而否认作品的独创性,因此对于传统美术图案作品的认定应当更为审慎。本案的裁判不仅体现出法院对传统美术图案作品认定的审慎,更体现出对利用传统风俗物品进行再创作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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