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无效宣告

第15817538号“聚美双十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9-06
第15817538号“聚美双十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5日对第15817538号“聚美双十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

第15817538号“聚美双十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5日对第15817538号“聚美双十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360截图20240906185908964.jpg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10136470号“双十一”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136519号“双11狂欢节”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双十一”是申请人提供的知名网络购物促销服务的特有名称,争议商标一旦注册及使用在相关服务上,极易误导消费者,进而损害申请人的在先权利。三、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排挤与损害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综上,依据《商标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1、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资料;2、申请人对于“双十一”品牌的宣传使用证据;3、申请人所获得荣誉证据;4、关于申请人“双十一”的媒体报道;5、申请人财务审计报告等。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8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历经异议准予注册,注册公告于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第1568期《商标公告》上,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

  2、引证商标一、二均于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二均为申请人名下的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属于总则性规定,其实质内涵已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实体条款之中,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无效宣告理由并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根据申请人提出评审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本案主要焦点问题为: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权益,从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分别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场所、销售渠道等方面差别较大,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共存于非类似服务上,一般不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二,“知名商品、服务的特有名称”的保护范围应以已使用商品、服务及与之密切关联的领域为限,以系争商标与在先名称并存于市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服务的提供者产生混淆误认并损害在先权人利益为要件。本案中,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服务与申请人主张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的网络购物促销服务相关领域关联性弱,难以认定争议商标在其核定服务上的注册和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从而损害申请人的权益。因此,申请人该项理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此外,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缺乏事实依据,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上一篇:金华市涛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迈卡龙”商标注册无效宣告案例分析
下一篇:没有了!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